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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问题的决议

时间:2024-06-21 14:15:3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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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问题的决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问题的决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1984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时,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补选代表,仍应实行差额选举”,改为“补选代表,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1984年6月12日

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的通知

新出字〔2012〕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出版的繁荣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精品力作的出版,2012年总署对“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中“少数民族出版规划”子规划进行增补和扩充,形成《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实施。
  一、《规划》的基本结构和规模
  《规划》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重点出版项目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著)出版工程两部分组成,涵盖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政治、法律、历史、文学、艺术、医药科技等20个门类,涉及蒙、藏、维、哈、朝等30余个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规划》规模为284种,其中图书214种、音像制品65种、电子出版物5种,承担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61家。《规划》每年将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和增补。
  二、《规划》的目标和特点
  (一)《规划》的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发挥国家出版物规划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建立并完善少数民族重点出版工程出版机制,实施精品战略,带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出版,加强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规划》总规模在“十二五”时期达到500种。
  《规划》的特点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翻译,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新成果。
  2.着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反映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光辉历程,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的出版项目。
  3.弘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地区协调发展的出版项目。
  4.弘扬和保护中华各民族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重大文化传承价值的各民族文化典籍。
  5.采用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形式,突出时代感和吸引力,讴歌各民族群众的生动实践,反映各民族群众精神风貌的出版项目。
  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以最新法律法规文本进行权威释义和通俗解读的出版项目。
  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出版项目;侧重于服务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用技术性普及项目。
  8.吸收人类优秀文化,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翻译以中外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化、文学、艺术等方面经典著作和优秀通俗读物为蓝本的出版项目。
  三、实施《规划》的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部委出版主管部门及出版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出版单位重点出版物规划机制,以国家规划为龙头,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规划项目为基础,推动少数民族精品力作的不断涌现。
  (二)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的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的出版质量,认真把好产品内容、编辑加工、装帧印刷、制作复制等环节的质量关,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切实做到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资金、时间三落实,通过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导,有效提高重点项目的完成率。
  (三)建立《规划》项目与出版资助的衔接机制。总署将在国家出版基金、少数民族文字专项资金等评审工作中对《规划》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同时,加强规划项目执行情况与出版单位评估考核、政府推优评奖等工作的衔接。各地出版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也要采取配套措施,鼓励优势出版资源向精品出版倾斜。
  (四)加强《规划》出版成果的宣传和推介,提高精品力作的影响力。《规划》项目出版时可在封面标注: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项目。

  附件: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
http://www.gov.cn/zwgk/2012-11/07/content_2259218.htm

                              新闻出版总署
                             2012年10月30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函授部主任岗位规范》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函授部主任岗位规范》的通知
1995年12月11日,国家教委


1993年以来,我委陆续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处(学院)处(院)长岗位规范》等七类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岗位规范。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函授部主任岗位规范(试行)》发给你们,作为开展函授部主任岗位培训的依据,并逐步做到按岗位规范标准任用、考核干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委成人教育司。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部主任岗位规范(试行)
基本职责
1.在成人教育学院(处)领导下,主持管理学校函授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措施。
3.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地区的需求,组织拟定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中、近期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按照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负责制定函授部的工作计划。
4.会同学校有关部门选聘函授教师。组织制定、审核函授各专业教学计划和组织编写函授教材,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符合函授教育规律和特点的管理制度,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管理人员和各函授站有效地实施函授教学各环节。
6.调查、分析函授教育质量,指导、检查、评价函授站工作。
7.配合党组织做好函授部管理人员和函授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对函授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8.合理使用函授教育经费。
基本素质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对高等函授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政府关于函授教育的各项规定。
4.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学校各方面和函授站意见。
5.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知识
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2.政策法规知识
①掌握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②掌握国家和办学地区政府有关高等函授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③了解国家和办学地区的重要政策和法规。
3.业务知识
①掌握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熟悉成人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和高等函授教育的教学规律及原则。
②掌握高等函授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对高等函授教育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③熟悉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发展和师资结构等基本情况。
④熟悉成人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了解成人自学的基本规律和函授学院的认知特征。
⑤了解现代教育媒介的基本知识和在函授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方法。
⑥了解中国近、现代成人教育史及国内、外函授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相关知识
①了解国家及办学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
②了解人才预测、人才成长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知识。
③熟悉一门外语、懂得电子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
④了解现代经济、科学技术、社会文化的一般常识。
三、能力要求
1.预测判断能力
①善于调查研究,获取和分析社会信息,根据国家和办学涉及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预测和判断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专业建设、办学规模、函授布局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依据。
②能拟定学校高等函授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组织管理能力
①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和学校各系(处)合作,协调高等函授教育与其他办学类型的关系,保证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的顺利进行。
②善于团结同志,发挥函授部的集体管理效能,组织实施学校函授教育的各项管理工作。
③能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会同有关系做好高等函授教育各专业的教师聘用工作;组织教师编写具有函授教育特点的教材和自学指导书。
④熟悉高等函授教育招生、教学、学籍、教材等主要管理环节和各函授站基本情况,能有效的指导、组织管理人员、函授教师和各函授站按照函授教育的特点实施管理、面授、辅导等教学工作。
⑤能经常深入函授站和管理第一线,组织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函授站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函授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函授教育质量。
⑥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有关的文字材料。
3.社会活动能力
①善于争取办学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
②善于与有关部门建立广泛联系,了解人才信息,进行信息交流与协作。
4.教学与教育研究能力
①懂得函授教育规律,熟悉函授教学过程,能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②善于分析函授办学过程中的新情况,探讨新问题,解决新矛盾,能组织引导函授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函授教学与教育研究。
四、文化程度、经历和身体素质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担任函授部副主任两年以上或从事函授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