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省长 石秀诗
二00二年三月三十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
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决定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对截止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对1978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不符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一致的,以及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替代的39件规章(附件一),予以废止。
二、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不符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一致的,以及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或者被新的政策措施替代的265件政策措施(附件二),予以废止。
附件一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部分规章目录
(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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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规章名称 │ 发布机关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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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贵州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8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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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贵州省旅游业管理规定 │1995年5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发布 │
│ │ │根据1997年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 │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
│ │ │》修正 │
├──┼────────────────────┼─────────────────────┤
│ 3 │贵州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办│1994年8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 │
│ │法 │ │
├──┼────────────────────┼─────────────────────┤
│ 4 │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1994年1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
│ │ │根据1997年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 │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
│ │ │》修正 │
├──┼────────────────────┼─────────────────────┤
│ 5 │贵州省市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5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4年6月│
│ │ │9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根据1997年12 │
│ │ │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府关│
│ │ │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 6 │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违法处罚│1993年1月1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办法 │ │
├──┼────────────────────┼─────────────────────┤
│ 7 │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规定 │1993年12月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7 │
│ │ │年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
│ │ │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 8 │贵州省发展散装水泥的规定 │1993年8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 9 │贵州省饲料工业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9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10 │贵州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规定 │1993年1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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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贵州省投资受益机制暂行规定 │1992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12 │贵州省科技兴黔人员奖励办法(试行) │1992年9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13 │贵州省城市规划管理费收取和使用办法(试行)│1992年6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2年6月│
│ │ │27日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
│ │ │局发布 │
├──┼────────────────────┼─────────────────────┤
│14 │贵州省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1992年8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审批程序的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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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贵州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 │1991年5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行规定》细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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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1991年12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
│ │ │1992年1月14日贵州省农业厅发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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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贵州省产品商品质量奖励处罚暂行办法 │1990年2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7年│
│ │ │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府│
│ │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18 │贵州省新天试验区开发工作若干规定 │1990年10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19 │贵州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0年12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7 │
│ │ │年12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
│ │ │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20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贵州省水利工程供│1989年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水收费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通知│ │
├──┼────────────────────┼─────────────────────┤
│21 │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9年6月│
│ │ │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16日贵 │
│ │ │州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 │ │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22 │贵州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 │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9年6月│
│ │ │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6日贵州 │
│ │ │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
│ │ │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修正 │
├──┼────────────────────┼─────────────────────┤
│23 │ 贵州省实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细则│1989年6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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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贵州省对外合作出版暂行规定 │1989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9年8月│
│ │ │1日贵州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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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贵州省维护工交企业生产秩序的暂行规定 │1988年7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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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贵州省加快电力发展的若干规定 │1988年8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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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贵州省推进科研设计单位与生产企业联合的 │1988年10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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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贵州省民办科技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0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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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贵州省企业法人登记分级管理规定 │1988年7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8年8月│
│ │ │10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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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贵州省机械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4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31 │贵州省非食用含醇化学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1987年9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7年10 │
│ │ │月5日贵州省工商局、物资局、化工厅、标准计 │
│ │ │量局发布 │
├──┼────────────────────┼─────────────────────┤
│32 │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实施细则 │1987年10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
│ │ │1987年10月24日贵州省交通厅、经委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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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贵州省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暂行办法 │1987年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
│ │ │1987年11月29日贵州省电子工业厅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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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贵州省农村水利劳动积累办法 │1987年1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
│ │ │1988年1月10日贵州省水利电力厅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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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1986年9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36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供水收费和使 │1986年10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用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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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贵州省国营企业职工离退休金统筹试行办法 │1985年7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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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收费和使用管理办法 │1983年10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
│39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试行条例 │1982年5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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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部分政策措施目录
(26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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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 发布机关、日期、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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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省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我省进口化肥配额 │1999年7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问题的批复 │黔府函[1999]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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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内用户购买云雀轿车免交教育附│1999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加费等费的通知 │黔府函[1999]3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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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工作的│1998年3月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通知 │黔府办发[199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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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民族贸│1998年5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政策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8]37号 │
├──┼──────────────────────┼──────────────────┤
│ 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加强对乡镇煤│1998年5月2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矿维简费集中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8]44号 │
├──┼──────────────────────┼──────────────────┤
│ 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1998年10月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黔府办发[1998]93号 │
│ │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
│ 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采购管理│1998年11月2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8]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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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1996年9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联合与协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黔府发[1996]46号 │
├──┼──────────────────────┼──────────────────┤
│ 9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1995年5月1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和服务价格监审的补充通知 │黔府发[1995]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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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粮油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1995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发[1995]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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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省人民政府关于定购粮实行价外补贴的通知 │1995年9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发[1995]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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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1995年9月1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通厅关于征收新增车辆公路建设费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5]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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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居民 │1994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通知 │黔府发[1994]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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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省人民政府关于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意 │1994年9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见的通知 │黔府发[1994]54号 │
├──┼──────────────────────┼──────────────────┤
│15 │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 │1994年10月1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通体制的通知 │黔府发[1994]60号 │
├──┼──────────────────────┼──────────────────┤
│1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成品油市场领 │1994年11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导小组关于整顿我省成品油市场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4]89号 │
├──┼──────────────────────┼──────────────────┤
│1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经委、省机械设│1994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备成套局关于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成套设备实行委│黔府办发[1994]105号 │
│ │托承包服务报告的通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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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粮食“三挂钩”兑现办法│1993年4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等问题的通知 │黔府发[1993]16号 │
├──┼──────────────────────┼──────────────────┤
│19 │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七五”三线调迁企业继续享│1993年5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批复 │黔府函[1993]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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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厅省财政厅关于理顺│1993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地县外贸管理体制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3]22号 │
├──┼──────────────────────┼──────────────────┤
│2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口岸办关于办理贵阳空港│1993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国际联检限制区临时通行证件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3]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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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省人民政府关于超计划出口收汇全额留成问 │1992年8月2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题的批复 │黔府通(1992)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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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酒类产品临 │1992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时生产许可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2)1号 │
├──┼──────────────────────┼──────────────────┤
│2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关于技术市场 │1992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请示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2)2号 │
├──┼──────────────────────┼──────────────────┤
│2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实行 │1992年8月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贵州省企业定价证》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2)92号 │
├──┼──────────────────────┼──────────────────┤
│26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 │1991年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副食品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1991)5号 │
├──┼──────────────────────┼──────────────────┤
│27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外贸工作的通知 │1991年5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发(1991)22号 │
├──┼──────────────────────┼──────────────────┤
│28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粮食财务包干 │1991年8月2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黔府发(1991)40号 │
├──┼──────────────────────┼──────────────────┤
│29 │省人民政府关于压缩三项资金搞好压贷挂钩 │1991年10月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1991)49号 │
├──┼──────────────────────┼──────────────────┤
│30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烤烟收购价格和烟叶生 │1990年3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产扶持费标准的通知 │黔府(1990)15号 │
├──┼──────────────────────┼──────────────────┤
│31 │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贵州省商业、供销企业 │1990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市场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批复 │(90)黔府通20号 │
├──┼──────────────────────┼──────────────────┤
│3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电厅关于进一步 │1990年4月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搞好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黔府办(1990)32号 │
├──┼──────────────────────┼──────────────────┤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 │1990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33 │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小轿车经营单位通知的 │黔府办(1990)63号 │
│ │通知 │ │
├──┼──────────────────────┼──────────────────┤
│3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商企业参加省商品 │1990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交流会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黔府办(1990)81号 │
├──┼──────────────────────┼──────────────────┤
│3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局关于工效挂 │1990年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钩企业效益工资使用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1990)134号 │
├──┼──────────────────────┼──────────────────┤
│36 │省人民政府关于1989年烤烟生产扶持费有 │1989年1月14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1989)5号 │
├──┼──────────────────────┼──────────────────┤
│37 │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实 │1989年3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行专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黔府(1989)14号 │
├──┼──────────────────────┼──────────────────┤
│38 │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 │1989年8月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理的决定的通知 │黔府(1989)51号 │
├──┼──────────────────────┼──────────────────┤
│39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 │1989年10月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的 │黔府(1989)64号 │
│ │通知 │ │
├──┼──────────────────────┼──────────────────┤
│40 │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有色金 │1989年11月2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属管理决定的通知 │黔府(1989)69号 │
├──┼──────────────────────┼──────────────────┤
│41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地区实行粮食稳征、减 │1989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购、压销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89)黔府通125号 │
├──┼──────────────────────┼──────────────────┤
│4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对彩色电视机│1989年2月1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实行专营管理(试行)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黔府办(1989)15号 │
├──┼──────────────────────┼──────────────────┤
│4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物资部关于确保│1989年2月2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一九八九年上半年指令性物资调拨计划的通知 │黔府办(1989)17号 │
├──┼──────────────────────┼──────────────────┤
│4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铁矿石 │1989年3月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1989)25号 │
├──┼──────────────────────┼──────────────────┤
│4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 │1989年5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小轿车销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1989)64号 │
├──┼──────────────────────┼──────────────────┤
│4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征收乡镇集体矿山│1989年5月2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暂行办法》│黔府办(1989)65号 │
│ │的通知 │ │
├──┼──────────────────────┼──────────────────┤
│4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茧丝绸收购和出口实 │1989年5月3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行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 │黔府办(1989)69号 │
├──┼──────────────────────┼──────────────────┤
│48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先发放工业生 │1989年6月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产流动资金贷款的产品企业名单的通知 │黔府办(1989)71号 │
├──┼──────────────────────┼──────────────────┤
│49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石油公司关于整顿 │1989年10月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石油市场加强成品油管理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1989)136号 │
├──┼──────────────────────┼──────────────────┤
│5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彩电市场管理的通知 │1989年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 │黔府办(1989)152号 │
├──┼──────────────────────┼──────────────────┤
│51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贵州省关于征收电 │1988年3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力建设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黔府(1988)14号 │
├──┼──────────────────────┼──────────────────┤
│52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粮食购、销、调 │1988年3月2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府(1988)18号 │
├──┼──────────────────────┼──────────────────┤
│53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粮食购销调包 │1988年4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府(1988)21号 │
├──┼──────────────────────┼──────────────────┤
│54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 │1988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革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黔府(1988)37号 │
├──┼──────────────────────┼──────────────────┤
│55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企业上等级奖 │1988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府(1988)40号 │
├──┼──────────────────────┼──────────────────┤
│56 │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通知│1988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1988)84号 │
├──┼──────────────────────┼──────────────────┤
│57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中│1988年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方职工的国家各项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批│(88)黔府通244号 │
│ │复 │ │
├──┼──────────────────────┼──────────────────┤
│58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报利用外资项 │1988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目建议书的通知 │黔府办(1988)26号 │
├──┼──────────────────────┼──────────────────┤
│59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经委关于 │1988年5月2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加强棉纱、坯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1988)62号 │
├──┼──────────────────────┼──────────────────┤
│6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当前以电 │1988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力供应为标准调整高耗电产品建议的通知 │黔府办(1988)87号 │
├──┼──────────────────────┼──────────────────┤
│6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经委、化工 │1988年8月2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厅、经贸厅关于贵州轮胎厂、贵阳市花溪化工 │黔府办(1988)113号 │
│ │厂申请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专厂请示的通知 │ │
├──┼──────────────────────┼──────────────────┤
│6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外协办《关于│1988年11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用铝锭串换物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1988)170号 │
├──┼──────────────────────┼──────────────────┤
│6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外资企业 │1988年12月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产品运输问题请示报告的通知 │黔府办(1988)178号 │
├──┼──────────────────────┼──────────────────┤
│64 │关于切实加强国营工业企业设备调剂出省管 │1988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理的通知 │黔府办(1988)189号 │
├──┼──────────────────────┼──────────────────┤
│65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城镇集体工 │1987年1月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业政策的若干规定 │黔府(198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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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上等级活动的实施 │1987年1月1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意见 │黔府(198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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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粮食企业财务 │1987年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府(1987)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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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联合组织审批 │1987年7月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程序的暂行规定 │黔府(198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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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1987年8月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1987)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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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化肥供应办法的通知 │1987年10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1987)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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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物价局│1987年4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关于一九八七年度苧麻及其系列制品内贸收购和外│黔府办(1987)61号 │
│ │贸出口收购实行最高限价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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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 │1987年5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外汇留成额度调剂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1987)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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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市场用 │1987年7月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煤经营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黔府办(1987)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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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计委、省经委、省化工厅、省经│1987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74 │贸厅关于遵义市第二化工厂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专厂│黔府办(1987)262号 │
│ │请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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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 │1986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整顿我省酒类商标报告的通知 │黔府(1986)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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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我省小化肥实行临时降 │1986年4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价、免税及补贴的紧急通知 │黔府(1986)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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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 │1986年5月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黔府(198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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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国营工业企业的 │1986年5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若干补充规定 │黔府(198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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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口创汇的几项规定 │1986年5月1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黔府(1986)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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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业厅关于改进尿素等化 │1986年5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肥供应工作报告的通知 │黔府(1986)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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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省人民政府印发《国务院关于认真解决商品 │1986年7月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搭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黔府(198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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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 │1986年7月1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干规定 │黔府(1986)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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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 │1986年1月1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于加强录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198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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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关于严格│1986年1月1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控制出口畜产品外流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黔府办(198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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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州省机电产品出口净创│1986年6月1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汇结算及外汇留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1986)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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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转发省医药局关于加强医药行业管理和医药 │1986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市场管理报告的通知 │黔府办(1986)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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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遵义地区行署《关于供销社│1986年8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深入改革,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1986)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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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化肥产销 │1986年12月1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1986)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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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省人民政府关于木材经营改革几个问题的通 │198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知 │黔府(198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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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粮食购销政策和价 │1985年3月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格的通知 │黔府(1985)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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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 │1985年3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查的通知 │黔府(1985)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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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业厅关于我省石油产品 │1985年3月2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经营业务划转的报告的通知 │黔府(198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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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价管理 │1985年5月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和监督检查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 │黔府(1985)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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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等部门《关于扶持食 │1985年5月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品工业发展的报告》的通知 │黔府(1985)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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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品生产资料和紧俏 │1985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耐用消费品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黔府(198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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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外贸出口工作会议 │1985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纪要的通知 │黔府(1985)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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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的 │1985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若干规定(试行) │黔府(198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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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省人民政府批转《贵州省出口商品外汇留成 │1985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试行办法》的通知 │黔府(1985)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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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985年10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的通知 │黔府(1985)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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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 │1985年10月14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企业登记管理和清理整顿公司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1985)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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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关于严禁出口推迟收汇和进口提前付汇的紧 │1985年10月3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急通知 │黔府(1985)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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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汽车进口 │1985年11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 │
│ │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黔府(1985)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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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独山东峰锑矿生产炼 │1985年8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锑交外贸出口的通知 │黔府办(1985)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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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Gz乳化汽 │1985年11月1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
│ │油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办(1985)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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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经海关总署2004年11月16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牟新生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保证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登记,持有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
第三条 海关对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有走私行为未被海关暂停执业、撤销报关从业资格的报关员予以记分、考核。
第四条 海关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原则,对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
第五条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的职能指导、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海关通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记分工作。
记分的行政行为应当以各级海关名义作出。
第六条 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依据其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的程度和行为性质,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分:
(一)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
(四)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2分:
(一)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撤销,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二)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说明情况、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5分:
(一)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
(三)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0分:
(一)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第十一条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第十二条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
第十三条 报关员因为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行为等其他违法行为,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3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但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者注销手续的,已记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不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 报关员报关时在同一次报为行为的不同通关环节,或者在非同一次报关行为中出现多次需要记分情况的,应当分别计算,并累加分值。但对于同一通关环节一次性出现多个填制不规范项目的,只按照1次记分,不累加分值。
第十六条 报关员被海关行政处罚需要记分的,处罚决定生效后予以记分。
第十七条 海关人员在记分时,应当将记分原因和记分分值以电子或者纸质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报关员。
海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报关员记分情况的查询方式。
报关员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
第十八条 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 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 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报关员对答复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由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委托的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十一条 各海关应当结合本关实际,适时或者定期举办岗位考核。每次岗位考核间隔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二条 对需要参加岗位考核的报关员,海关应当提前通知岗位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记分已达30分的报关员应当按照海关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岗位考核。
报关员记分已达30分,拒不参加考核的,直属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第二十四条 岗位考核内容为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五条 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 可以向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记分项目均在《报关员记分对照表》(见附件)中列明,《报关员记分对照表》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定,并对外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 1月 1日起施行。
附件
报关员记分对照表
顺序号 记分描述 备注
一、下列项目退单记1分,结关前改单记1分,结关后改单记5分,结关前删单记2分,结关后删单记5分:
01
进出口标志错误
02
进出口岸标志错误
03
装货港或目的港标志错误
04
运输工具及代码标志错误
05
提单或运单号标志错误
06
运输方式错误
07
企业性质错误
08
经营单位编号错误
09
收发货人地区错误
10
申报单位名称标志错误
11
合同号错误
12
征税比错误
13
起运地错误
14
贸易方式错误
15
集装箱个数标志错误
16
统计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7
征税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8
征免税性质标志错误
19
成交方式错误
20
结汇方式错误
21
运费错误
22
杂费错误
23
保险费错误
24
件数数量错误
25
毛重数量错误
26
净重数量错误
27
包装种类标志错误
28
许可证编号错误
29
海关监管的其他证件代码错误
30
合同手册备案号错误
31
减免税表备案号错误
32
许可证备案号错误
33
批文号错误
34
进出口日期错误
35
申报日期错误
36
商品项数错误
37
电子帐册成品版本号错误
38
抵押金错误
39
商品序号错误
40
商品编号错误
41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错误
42
原产地与消费地错误
43
商品项目序号错误
44
申报数量错误
45
申报计量单位错误
46
申报数量与法定数量关系错误
47
法定数量错误
48
第二数量错误
49
申报单价审核标志错误
50
成交币制错误
51
成交总价错误
52
用途标志错误
53
征减免税方式错误
54
税费标记错误
55
电子帐册标记错误
56
报关单与电子监管证件不符
二、下列项目按次记分:
57
未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记1分
58
未按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记1分
59
拒不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导致海关退单的记2分
60
自报关单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记5分
61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记5分
62
将报关员证件出借使用或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记10分
63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记10分
64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65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